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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轮环境: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08 12:07:10 发布机构:烟台冰轮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19-026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7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李增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92157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3人,代表股份181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董事、总裁于志强先生,董事、副总裁卢绍宾先生,监事会主席董大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吴利利女士,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王立云、王道斌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92155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17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2、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92155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17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3、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92155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17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4、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2155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17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5、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46,776,452.0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677,645.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24,683,262.10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18年度现金股利52,244,332.08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4,537,736.86元。 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653,054,1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0元(含税),公司2018年度合计分红32,652,707.55元。 同意192155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17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6、《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为公司审计,审 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同意192155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17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7、《关于选举荣锋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92155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17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8、《关于选举季向东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92155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17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92155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17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10、《关于公司2019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92155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 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17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王立云、王道斌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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