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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19-05-09 22:44:09 发布机构:恒逸石化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9-06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重要管理人员方百平离职,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出现离职情况将取消其剩余部分股权激励计划资格。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方百平先生未达到第一期第四个解锁期和第二期第二、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分别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7.5万股、50.4万股,即共67.9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4)。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 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7.9万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2,307,794,106元人民币减至2,307,115,106元人民币。该事项涉及的股本变更事项,已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恒逸石化董事会办公室陈莎莎、邓小龙;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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