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9-05-13 10:19:07
发布机构:永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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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9-02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林圆圆(戴航星配偶)和陈艳霞(宋永平配偶)于2016年1月6日自愿锁定股份限售的本公司股份,林圆圆解除限售数量为1,357,700股,陈艳霞解除限售数量为2,310,700股,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3,6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5月15日。
一、本次申请解除自愿锁定限售股份情况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太科技”)于2015年5月6日与戴航星、宋永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收购戴航星所持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浓辉”)500万元出资额,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收购宋永平所持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500万元出资额,公司将持有上海浓辉100%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收到股权转让款之日起90个交易日内,戴航星先生或其配偶及宋永平先生或其配偶应在二级市场买入永太科技股票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在买入股票金额合计达到1亿元后10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锁定手续,锁定期至2019年4月30日且戴航星先生及宋永平先生履行完毕业绩补偿承诺(如有)以后5个交易日。根据协议约定,林圆圆(戴航星配偶)和陈艳霞(宋永平配偶)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永太科技股票金额合计达到人民币1亿元,并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
戴航星、宋永平承诺:上海浓辉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2,700万元、4,500万元,2018年度结束时经永太科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上海浓辉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盈利数低于累计承诺盈利数的70%,则在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交易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404号”《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承诺期间计提超额奖励前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921.87万元,超过9,000万元的累计承诺盈利数,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完成。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668,400股,占总股本的0.4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1 林圆圆 1,357,700 1,357,700
2 陈艳霞 2,310,700 2,310,700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
质押冻结情形。
合计 3,668,400 3,668,40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增加(股)减少(股)股份数量(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
流通股 217,727,612 26.55 3,668,400 214,059,212 26.10
高管锁定股 209,259,812 25.52 ― ― 209,259,812 25.52
首发后限售股 3,668,400 0.45 ― 3,668,400 0 0
股权激励限售股 4,799,400 0.59 ― ― 4,799,400 0.5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02,366,215 73.45 3,668,400 ― 606,034,615 73.90
三、总股本 820,093,827.00 100 3,668,400 3,668,400 820,093,827.00 1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