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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恩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19-05-13 11:30:16 发布机构:德恩精工 我要纠错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82号文核准,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和发行人网站(http://www.cpt-world.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重点关注如下: 1、投资者在2019年5月2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5月2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国海证券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报价时间(报价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9年5月2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5月24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 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3,667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发行方式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 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 发行对象 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2019年5月22日) 缴款日期 T+2日(2019年5月24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竹艺大道8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28-38858588 保荐机构(主承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29楼 商)联系地址 保荐机构(主承销0755-83706464、88287004、83023291、83026935 商)联系电话 发行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日 上市提示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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