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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5-14 09:23:14 发布机构:富邦股份 我要纠错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王仁宗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及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选举王仁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 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王仁宗、许秀成、宋功武、关键、赵国栋 王仁宗 提名委员会 关键、王仁宗、赵国栋 关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赵国栋、方胜玲、关键 赵国栋 审计委员会 喻景忠、赵国栋、宋功武 喻景忠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仁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周志斌先生、冯嘉炜先生、黄安莲先生、刘世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严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罗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丁建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易�F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投资者关系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王仁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硕士学历。1990年7月至1994年5月担任中山永利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部长,1994年5月至1995年10月担任中山绿之风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年1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分别担任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200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20日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至今任湖北仰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2月29日至今担任武汉盘古数字检测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仁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53,000股,通过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3,820,080股,通过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39,848,367股,与董事方胜玲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仁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志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专科学历。1994年7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应城市第一制盐厂先后担任质检中心副主任、生产科副科长、企划部副部长等职务;2004年6月至2007年1月任应城富邦销售总监,自2007年2月历任公司销售总监、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自2015年10月担任烟台市烟农富邦肥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志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4,248股,通过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697,346股,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周志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冯嘉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硕士学历。1996年8月至1999年6月于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市场开发部买手、客户主管等职务,2003年12月至2006年9月任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自2007年1月历任公司市场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冯嘉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8,289股,通过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605,695股,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嘉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安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05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职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事业部部长、生产总监、副总经理、董事;2017年8月至今担任国内营销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安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 黄安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世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生,硕士学历。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任新诺普斯科技(武汉)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自2015年8月至今历任研发员、首席技术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世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88股,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世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严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硕士学历。2007年8月至2008年11月担任南京雨润股份有限公司冷鲜肉制品销售,2008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外勤审计项目主管,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客户服务部项目经理;2015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投资经理、海外市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财务部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严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6,165股,与其他持有本公 严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罗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6年8月任职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历任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8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历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罗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丁建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专科学历。曾就职于应城市财政局、应城市税务局、应城市国家税务局,兼任应城市税务学会秘书长;2012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丁建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5,309股,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易�F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本科学历。2011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易�F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易�F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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