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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5-14 09:44:13 发布机构:利安隆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19-060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073,521.0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280,518.08元。为了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8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1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1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将于2019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441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074 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 08*****465 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690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5 08*****548 山南圣金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20号F座20层 咨询联系人:刘佳 咨询电话:022-83718775 传真电话:022-83718815 六、 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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