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18:东软集团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19-05-21 07:48:40
发布机构:东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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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3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若存在股权激励部分股份未完成转让的,该部分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为不超过13元/股(含13元/股),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预案决议前10个交易日或者前30个交易日(按照孰高原则)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五)回购股份的总金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2、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3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8,461,538股,约占本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本的3.1%。
(六)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或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三、回购实施情况
(一)实施首次回购
2018年12月3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实际回购情况
2019年5月17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9,833,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1%,购买的最高价为11.91元/股、最低价为9.93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53,429,094.2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未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同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
四、回购期间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2018年11月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高级副总裁盖龙佳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9年3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7,650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上述主体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2,370,295100.00%1,242,370,295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39,833,973 3.21%
总股本 1,242,370,295100.00%1,242,370,295100.00%
六、已回购股份处理安排
公司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9,833,973股,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若存在股权激励部分股份未完成转让的,该部分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