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1 09:29:57
发布机构:拓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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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2019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李新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472,045,2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8833%。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585,416股,占公司总股本2.9602%(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9,288,1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365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82,757,05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181%;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2,015,1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555,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2,015,1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555,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72,015,1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555,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2,015,1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555,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032,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572,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9.9974%;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572,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015,1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555,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032,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572,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032,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572,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2/3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
10.1审议通过《选举李新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0,738,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278,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127%。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李新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审议通过《选举李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0,649,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190,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08%。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李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审议通过《选举宋隽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0,649,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190,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08%。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宋隽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审议通过《选举游忠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0,649,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190,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08%。
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审议通过《选举刘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0,649,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190,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08%。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刘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审议通过《选举封模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0,649,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190,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08%。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封模春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
11.1审议通过《选举张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0,667,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207,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948%。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张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审议通过《选举倪正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0,649,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190,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08%。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倪正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50,667,5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207,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948%。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许长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对提名的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
12.1审议通过《选举柏丙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0,649,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190,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08%。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柏丙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2.2 审议通过《选举李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0,649,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190,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08%。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李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两位当选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30)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3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周泰山、胡峰律师出席了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