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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9-05-21 22:28:23 发布机构:永福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平潭卓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9年5月21日,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股份”或“本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平潭卓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卓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5月21日,平潭卓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合计下降达到4.9999%,具体如下: 一、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9年5月21日 13.14 646,100 0.4612% 合计 646,100 0.4612%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7,650,000 5.4612% 7,003,900 4.9999% 份 其中:无限售 平潭卓成 7,650,000 5.4612% 7,003,900 4.9999% 流通股 有限售流通 0 0 0 0 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平潭卓成本次减持本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平潭卓成在公司IPO时所作出的所有承诺。 2、平潭卓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止本公告日,平潭卓成所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之内,具体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本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平潭卓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2、平潭卓成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书。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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