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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仲裁进展的公告  

2019-05-21 23:11:46 发布机构:海联讯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进展 暨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受理中科汇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出具民事裁定书。权益变动双方已签署《和解意向书》,双方正在就和解具体事项进行协商,仲裁申请尚处于流程中,将于2019年6月4日开庭审理。 一、概述 深圳市盘古天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盘古”)分别于2018年1月25日、2018年4月8日、2018年9月20日与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中科汇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深圳盘古转让其持有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部股份,即99,986,31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8467%(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转让价格为11.04元/股,合计转让价款1,103,848,917.60元。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5月3日办理完毕,深圳盘古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深圳盘古已向中科汇通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款7亿元。根据《补充 协议二》的约定,深圳盘古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向中科汇通支付股份转让尾款403,848,917.60元。深圳市盘古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天地投资”)、徐锴俊与中科汇通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就深圳盘古债务向中科汇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收到权益变动双方的告知函,因深圳盘古未按《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向中科汇通支付股份转让尾款,中科汇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双方正在就后续尾款支付事宜进行协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二、权益变动进展及仲裁进展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0日、5月21日收到权益变动双方发来的《告知函》,获悉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中科汇通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于2019年3月7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深圳盘古、盘古天地投资、徐锴俊名下价值4.4亿元的财产(具体以查封、扣押、冻结清单为准)。根据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其中已冻结被申请人深圳盘古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账户,已实际冻结人民币2,381.10元,冻结额度为4.4亿元,期限自2019年3月14日至2020年3月13日。 2019年5月16日,权益变动双方签署《和解意向书》,并达成如下和解意向: 1、根据权益变动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深圳盘古尚欠中科汇通股权转让款及对应利息,具体数额以双方最终核算为准。 2、深圳盘古承诺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筹措资金支付上述款项,提供其他增信措施等)以推进本案和解。中科汇通同意积极配合深圳盘古完成前 述筹措工作。在双方均认同资金解决方案后,中科汇通将配合深圳盘古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撤销仲裁申请、解除查封等事宜。 3、此意向书,不构成双方任何权利义务的具有约束力的安排,双方仍应按此前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履行。 目前,双方正在就和解具体事项进行协商。上述仲裁尚处于仲裁流程中,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通知,上述仲裁将于2019年6月4日开庭审理。 三、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盘古与中科汇通签署的《补充协议一》约定,深圳盘古于2018年5月4日将其持有的36,580,51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5855%,占公司总股本的10.9196%)公司股票质押给中科汇通。并约定双方于尾款支付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上述股份质押手续。目前,上述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盘古持有公司股份99,986,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467%;累计已质押99,580,51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5941%,占公司总股本的29.7255%。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若权益变动双方及保证人未按主协议及补充协议、《保证合同》的约定执行且双方不能就尾款支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协议能否最终履行完毕将存在不确定性; 2、目前上述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其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 3、上述仲裁事项及文件均为权益变动双方提供,公司无法核实相关信息的准确及完整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现第一大股东深圳盘古发来的《告知函》; 2、原第一大股东中科汇通发来的《告知函》; 3、权益变动双方签署的《和解意向书》; 4、仲裁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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