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创业板 > 正文

中旗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9-05-22 00:24:08 发布机构:中旗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国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国瑞”)于近日收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淮环罚字[2019]41号文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淮环责改字[2019]49号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淮环罚字[2019]41号的主要内容: 苏淮高新区环境执法人员对淮安国瑞现场检查发现,淮安国瑞正在生产,委托淮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淮安国瑞1#、2#、10#、11#车间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取样检测,结果表明,1#、11#车间废气排放口所排废气臭气浓度分别为2290、1737,超过《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规定的1500限值。淮安国瑞上述行为属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5月8日出具了对淮安国瑞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淮环责改字[2019]49号的主要内容: 苏淮高新区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淮安国瑞正在生产,委托淮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对淮安国瑞焚烧炉排气筒和RT0排气筒取样检测,结果表明,上述两个排气筒所排废气臭气浓度分别为3090、2290,超过《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规定的1500排放限值,淮安国瑞上述行为属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淮安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5月16日出具了责令淮安国瑞立即 改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行为决定书。 二、处罚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说明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淮安国瑞本次所受处罚的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第(八)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二)淮安国瑞基本情况 2018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7,000 58,376 29,995 24,705 -845 (三)本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处罚未造成责令停产整治的情形,未对淮安国瑞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本次行政处罚事项的背景为:2019年1月31日前,车间尾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排气筒高度,臭气浓度的排放限值为6000,从2019年2月1日起,臭气浓度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规定的1500排放限值。公司下属淮安、南京生产基地将认真吸取教训,随时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更新情况,在生产过程中强化责任意识,及时采取足够措施以达到相关法规更新的标准,做到持续合规。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5月21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