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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5-23 05:20:13 发布机构:艾迪西 我要纠错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9-047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30,802,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1 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 2 01*****365 陈德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6598弄25号 咨询联系人:余志强、郭林 咨询电话:021-60376669 传真电话:021-603766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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