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阀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3 05:26:46
发布机构:南方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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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678 证券简称:南方阀门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靖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730,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5%。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履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30,0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报告回顾2018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并提出了2019年度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30,0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5)、《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30,0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30,0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总体发展规划,董事会制定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30,0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拟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1,8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30,0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30,0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62,3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黄靖先生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30,0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商业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商业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62,3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黄靖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30,0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大会对董事候选人黄靖先生、李朝红女士、张庆中先生、苏大明先生、廖可夫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丛建华先生、李代鑫先生进行了逐一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30,0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黄靖先生、李朝红女士、张庆中先生、苏大明先生、廖可夫先生五位董事以及丛建华先生、李代鑫先生两位独立董事组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任期三年。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大会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周建勤先生、彭术乔先生进行了逐一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730,0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非职工代表监事周建勤先生、彭术乔先生与职工代表监事刘冰先生共同组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任期三年。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建平、李杏红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