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捷科技: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8 23:49:25
发布机构:麦捷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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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5月27日15:00至2019年5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新乔围工业区新发路5号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俞磊女士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34,527,5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7353%。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30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30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5%。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225,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2%;反对3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46%;反对3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情况、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7,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情况、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
12.01《关于修订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2《关于修订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3《关于修订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4《关于修订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5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股东胡根昌先生系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013,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的议案》 因股东胡根昌先生系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011,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股东胡根昌先生系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011,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袁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