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8 23:49:27
发布机构:顺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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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9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28日下午2:00召开;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28日下午3: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7号智慧产业园A座。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并决议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主持人:董事长华勇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303,140,7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66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94,585,8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43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8,554,9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3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22,949,0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0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4,394,0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73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8,554,9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3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或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1.00《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07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82,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0%;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07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82,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0%;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07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82,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0%;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07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82,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0%;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07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82,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0%;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续聘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07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82,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0%;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070,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7%;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78,5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28%;反对7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07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82,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0%;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07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82,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0%;反对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华勇先生、励怡青女士、虞群娥女士、徐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1《选举华勇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3,073,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882,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1%。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10.02《选举励怡青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3,073,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882,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1%。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10.03《选举虞群娥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3,062,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870,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75%。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10.04《选举徐钧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3,073,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882,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1%。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1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于英涛先生、杨金国先生、周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1.01《选举于英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3,020,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829,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75%。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11.02《选举杨金国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3,073,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882,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1%。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11.03《选举周立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3,062,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870,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75%。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12.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楼文东先生、陆玉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议案12.01《选举楼文东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3,073,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882,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1%。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12.02《选举陆玉群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3,073,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882,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81%。
表决结果: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雨峰、吴阮超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