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6-09 22:59:46
发布机构:华东医药
我要纠错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6月6日下午14:00-15:3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邦良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923,411,0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32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864,043,7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25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59,367,3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7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74,295,9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9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14,928,6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59,367,3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7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052,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45%;反对2,32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9%;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37,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250%;反对2,3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13%;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7%。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051,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45%;反对2,3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0%;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36,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242%;反对2,3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21%;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7%。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041,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4%;反对2,3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1%;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26,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07%;反对2,3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55%;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7%。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055,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49%;反对2,3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5%;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40,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294%;反对2,3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34%;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2%。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100,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8%;反对2,3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85,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904%;反对2,3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302,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75%;反对2,9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75%;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02,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706%;反对2,9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082%;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
关联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6.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华东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067,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71%;反对2,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9%;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同意71,952,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55%;反对2,3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57%;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
关联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0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他关联之一)》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037,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29%;反对2,35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5%;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22,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51%;反对2,3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61%;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其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0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他关联之二)》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037,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29%;反对2,35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5%;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22,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51%;反对2,35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61%;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其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机构》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66,7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64%;反对10,705,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94%;弃权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551,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384%;反对10,705,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098%;弃权3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8%。
8、审议通过《华东医药关于拟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0,944,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29%;反对2,4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6%;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29,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800%;反对2,4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11%;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8%。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地址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087,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84%;反对2,3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72,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725%;反对2,3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2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084,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80%;反对2,3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68,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79%;反对2,3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第九届董事会股东方委派董事和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059,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4%;反对
2,34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944,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352%;反对2,3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94%;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方委派监事津贴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071,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7%;反对2,3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56,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14%;反对
2,3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了《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吕梁、李阅东、牛战旗、亢伟、金旭虎、朱亮、钟晓明、杨岚、杨俊等九人为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其中,钟晓明、杨岚、杨俊等三人为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
姓名 所得票数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吕梁 906,490,481 98.17%
李阅东 900,941,091 97.57%
牛战旗 893,792,465 96.79%
亢伟 893,792,464 96.79%
金旭虎 904,992,465 98.01%
朱亮 893,799,865 96.79%
钟晓明 902,042,437 97.69%
杨岚 898,165,152 97.27%
杨俊 898,153,228 97.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姓名 所得票数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吕梁 57,375,350 6.21%
李阅东 51,825,960 5.61%
牛战旗 44,677,334 4.84%
亢伟 44,677,333 4.84%
金旭虎 55,877,334 6.05%
朱亮 44,684,734 4.84%
钟晓明 52,927,306 5.73%
杨岚 49,050,021 5.31%
杨俊 49,038,097 5.31%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2019年5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2019-024号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了《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白新华、秦云、刘程炜、胡宝珍等四人为第九届监事会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
姓名 所得票数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白新华 890,326,825 96.42%
秦云 897,611,719 97.21%
刘程炜 905,104,419 98.02%
胡宝珍 897,665,769 97.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姓名 所得票数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白新华 41,211,694 4.46%
秦云 48,496,588 5.25%
刘程炜 55,989,288 6.06%
胡宝珍 48,550,638 5.26%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2019年5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2019-025号公告。)
工代表监事直接进入监事会,任期3年,从2019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5日止。何汝奋女士和徐志锋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吕晓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华东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
1、何汝奋女士简历:
何汝奋,女,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1)主要工作经历情况:
1990年7月-1998年3月,历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1998年4月-1998年12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1999年1月至2010年6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年7月至今,任公司商业副总经理。2019年6月6日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2)何汝奋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何汝奋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何汝奋女士持有本公司28050股股份。
(5)何汝奋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何汝奋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徐志锋先生简历:
徐志锋,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
(1)主要工作经历情况:1997年8月至2011年7月,历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企管办专员、总经办主任助理;2011年8月2018年1月,任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部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部总监。2019年6月6日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2)徐志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徐志锋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5)徐志锋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徐志锋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