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哈三联: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9-06-11 03:24:10 发布机构:哈三联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4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王明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明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对上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2019年6月7日,公司收到王明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明新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6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02%,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41,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25%;有限售条件股份1,923,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7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王明新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明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