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65:新日恒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少)
2019-06-11 05:06:24
发布机构:新日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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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股票代码:600165
信息披露义务人:欧海鹰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城市花园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城市花园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6月6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夏新日恒力
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1
第三节减持股份的目的...........................................................................1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2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3
第七节声明...............................................................................................3
第八节备查文件.......................................................................................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5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新日恒力、上市公司、公司指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欧海鹰
本报告书 指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欧海鹰,男,澳门籍,有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身份证号码:145XXXXX;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城市花园,通讯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城市花园。
二、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减持股份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报告签署日后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5,348,295股股份(上市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持股数量由原来的14,139,318股增加至35,348,295股,持股比例5.16%不变),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4,048,29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7%。
二、权益变动方式
(一)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是2015年12月8日;
(二)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详细名称、种类、数量、比例:
名称: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种类:流通股
数量:34,048,295股
比例:4.9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以上披露的减持股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2015年12月8日之前6个月内有买卖新日恒力股份的情况,欧海鹰参与的“银河汇通48号”于2015年8月14日至20日单向买入新日恒力股份4,401,855股;欧海鹰账户于2015年8月21日至25日单向买入9,737,463股,至2015年8月25日收盘两账户合计持有14,139,318股(上市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持股数量由原来的
14,139,318股增加至35,348,295股),占新日恒力总股本的5.1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欧海鹰
日期:2019年6月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
有限公司 区河滨街
股票简称 新日恒力 股票代码 6001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欧海鹰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城市花园
称 系地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欧海鹰参与的“银河汇通
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48号”买入1.61%股份
不变,但持股份发生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协议转让 □
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变动前持股数量:35,348,295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变动前持股比例:5.16%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34,048,295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7%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1,300,000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0.19%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十二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是■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欧海鹰
日期: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