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019-06-11 05:44:04
发布机构:东晶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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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
区M0507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因表决权委托解除导致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及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6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权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东晶电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蓝海投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控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思通卓志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锐投资 指 上海创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鹰虹投资 指 上海鹰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庆跃、吴宗泽、池旭明、俞尚东等
4人于2016年11月29日签署的《李庆跃、吴宗泽、池
旭明、俞尚东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
《表决权委托协议》、原
指 心(有限合伙)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
协议
权委托协议》,协议中约定,李庆跃等4人将其合计持有
的3,670.326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8%)股份
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庆跃于2019年6月10日签署的《表
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李庆跃解除将所持公司全部
《补充协议》 指
2,578.3260万股股票表决权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表
决权委托,原协议对李庆跃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补充协议》生效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数量未发生任何变化,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表决权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随着表决权委托解除而减少了2,578.3260万股,占公司
表决权总数的10.59%
本报告书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
《准则第15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蓝海投控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UA559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8日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钱建蓉
认缴出资总额:25,468.4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M0507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号
经营期限:2016年10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策划;财务咨询;法律咨询(不含诉讼代理);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蓝海投控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思通卓志 普通合伙人 10.00 0.02% 0.00
2 创锐投资 有限合伙人 35,661.9124 67.53% 35,661.9124
3 鹰虹投资 有限合伙人 17,136.9613 32.45% 17,136.9613
合计 52,808.8737 100.00% 52,798.8737
(二)蓝海投控主要负责人情况
钱建蓉,男,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钱建蓉先
生为蓝海投控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现任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CWGINTERNATIONALPTE.LTD.(中锐国际)董事、苏州中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东晶电子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应李庆跃恢复自身所持股份表决权的要求,经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庆跃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原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表决权减少。
二、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5月23日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声明与承诺函》:“上市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企业确认并承诺,本企业目前未有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本企业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发生变动,本企业将会及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披露。”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因表决权委托解除导致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及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为2,439.9453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表决权 减少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表决权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蓝海投控 50,182,713 20.61% 25,783,260 10.59% 24,399,453 10.02%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庆跃经友好协商,于2019年6月10日签署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表决权委托的解除
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李庆跃解除将其所持公司全部2,578.3260万股股票表决权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表决权委托,原协议对李庆跃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李庆跃享有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全部权利。
(二)股份处置
1.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对其名下拥有的公司股份拥有独立自主的处分权,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况下合法合规进行转让。
2.李庆跃拟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如李庆跃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或有权监管机构的要求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则相应全部法律责任由李庆跃自行承担。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4,399,4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部分股份存在被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 本次质押占
股东名称 (股) 股份性质 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比例
宁波梅山保
蓝海投控 16,481,853 无限售条件 2019-02-01 解除质押之 税港区荣润 67.55%
流通股 日止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任何一名股东均无法凭借其所持股份单独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和重大经营决策产生决定性影响,任一股东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都无法达到对公司实际控制的要求,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的对东晶电子的负债,亦不存在未解除的东晶电子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损害东晶电子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东晶电子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东晶电子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2019年6月1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庆跃签署的关于上市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
(四)《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金华市
股票简称 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
人名称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 山七星路88号1幢401
室B区M0507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为控股股东)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否■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 赠与□
(可多选) 其他■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庆跃于2019年6月10日签署了《补充协议》,
表决权委托解除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任何变
化,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表决权总数及比例随着表决权委托解除而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439.9453万股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018.2713万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10.02% 持有表决权的比例:20.61%
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变 持有表决权变动数量:减少2,578.3260万股
动的数量及比
例 持有表决权的变动比例:减少10.59%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是□ 否■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