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6-11 06:20:04
发布机构:海特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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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9日―2019年6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9日15:00―2019年6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3号楼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5,417,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6,791,003股的24.5005%。
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刘
云祥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5,417,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6,791,003股的24.500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6,791,003股的0.00%。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03,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56,791,003股的0.4498%。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1.1选举李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5,417,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2选举魏彦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5,417,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3选举杨红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5,417,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4选举万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5,417,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5选举辛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5,417,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6选举李江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5,417,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2.1选举郭全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5,417,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2选举王廷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5,417,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3选举彭韶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5,417,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3.1选举郑德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85,417,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2选举毛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85,417,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417,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03,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刘云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