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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2:江西铜业关于实施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2016-08-13 05:40:47 发布机构:江西铜业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600362 股票简称:江西铜业 编号:2016-039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1.73元/股和发行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调整为11.63元/股和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8.26港元/股调整为8.14港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298,380,221股调整为不超过300,945,829股;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502,421,307股调整为不超过509,828,009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将在H股2015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毕后生效。 一、 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统称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及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于2016年2月25日签署的《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认购协议》和《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H股股份的认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2月2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11.73元/股)和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日(以下简称“董事会召开日”,即2016年2月25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H股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H股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H股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H股股票交易总量),即7.87港元/股。 如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召开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高于董事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即8.45港元/股),则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在前述发行价格的基础上按比例相应上调,但上调比例不超过5%。上调比例及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R=N2/N1-1 P2=P1×(1+R) R:发行价格上调比例 P1: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P2: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N1:董事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N2: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如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不超过董事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即8.45港元/股),则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不作调整。 如公司在董事会召开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7月15日)公司H股股票收盘价为9.62港元/股,较董事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2016年2月24日)收盘价(8.45港元/股)上涨13.85%,根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H股股份的认购协议》中的调价机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已上调5%,即由7.87港元/股调整为8.26港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数量上限已由527,318,932股调整为502,421,307股,公司已于2016年7月19日披露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编号:2016-036)。 二、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2日和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以2015年底(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462,729,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支付现金346,272,940.5元(含税)。 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公告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果及派发股息公告》,2015年末期股息派发于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公司股息宣布日为2016年6月29日。于宣布股息前一个公历星期(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平均中间价为1.00港元兑人民币0.8474元。以此平均数计算,每股H股股息相当于港币0.1180元(含税)。H股的股息单连同支票将由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政权登记有限公司签发并于2016年8月22日或之前,以平邮寄予H股股东。 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公告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编号:临2016-037),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针对A股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1日,除息日为2016年8月1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年8月12日。公司本次针对A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已于2016年8月12日全部实施完毕。 三、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A股2015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且H股2015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将于2016年8月22日或之前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其中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将在H股2015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毕后生效: 1.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为11.63元/股和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 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14港元/股。 2.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为300,945,829股; 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数量上限为509,828,009股。 前述调整完成后,江铜集团的认购情况如下: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300,945,829股,其中,江铜集团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的10%。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09,828,009股,拟全部由江铜集团认购,江铜集团亦可指定其全资子公司认购。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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