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616:韩建河山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16-08-16 20:55:33
发布机构:韩建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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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16-034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需要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与韩建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接受建筑施工服务关联交易项目上预估金额较小,不能满足公司的需求,现对该项内容的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即2016年该项预计额由原2,00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2016年6月28日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田雄、田兴、田玉波回避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调整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调整系根据公司2016年度实际经营需要作出,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及资源的合理配置;该等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通过了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符合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原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公司201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经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在会议上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了表决。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6年预计金额(万元)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12,000
关联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北京北排管网技术开发有限 8,000
公司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接受关联人提供建筑施工等服务 2,000
关联公司
合计 ― 22,000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增加主要为预计增加与韩建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现因业主方对原有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提出更高要求,公司相应调整原有生产基地建设方案,导致工程总造价增加。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201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对2016年度公司与韩建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接受建筑施工服务内容上预估金额较小,不能满足公司的需求,现对该项内容的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即2016年该项预计金额由原2,00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
调整后201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万元)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12,000
关联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北京北排管网技术开发有限 8,000
公司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接受关联人提供建筑施工等服务 4,000
关联公司
合计 ― 24,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性 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广良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山庄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集团”)为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70,148,6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7.82%。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韩建集团的总资产为7,307,219,674.29元,净资产为3,693,999,292.34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634,306,099.40元,净利润为301,691,787.77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与韩建集团签署了《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
该等协议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进行了如下约定: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
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实际执行中,韩建集团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建筑施工服务采取了市场定价法,在同一时期内,针对相同或相似服务,对关联方的定价与非关联方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韩建集团及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