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6-09-19 16:24:28
发布机构:翰宇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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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6-092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由23.32元/股调整为23.30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71,279,588股(含71,279,588股)调整为不超过71,340,772股(含71,340,772股)。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890,016,3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250,409.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日。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顺利完成,并已发布《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5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23.3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71,279,588股(含71,279,588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3.32元/股调整为23.3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1=(P0-D)/(1+N)=(23.32-0.025)/(1+0)=23.30元/股(向上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调整前每股发行价格为P0,每股现金分红或派息金额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每股发行价格为P1
2、发行股票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由不超过71,279,588股(含71,279,588股)调整为不超过71,340,772股(含71,340,772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1,662,240,000元÷23.30元/股
=71,340,772股(向下取整)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