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哈尔斯: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6-09-19 22:11:03 发布机构:哈尔斯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6-06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与主持人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7,532,2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2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7,515,4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2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770股;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69,0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527,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4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516,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议案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67,516,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议案2.0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67,516,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议案2.0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67,516,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议案2.0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67,516,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议案2.0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67,516,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议案2.06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67,516,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议案2.07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67,516,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议案2.0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67,516,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议案2.09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67,516,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议案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67,516,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3,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527,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4,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527,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4,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议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527,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4,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议案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527,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4,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议案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527,97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4,77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