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8-15 14:37:31
发布机构:联化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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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
2、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世纪大道3号黄岩耀达酒店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牟金香女士因故未能参会,由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王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4,804,4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196,1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3%;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0,000,5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54%(其中,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12,111,0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各项议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938,399股,反对票62,20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8%。
2、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该项议案中每位董事候选人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均获得当选。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GeorgeLanePoe先生、何春先生、王莉女士、周伟澄先生、金建海先生为公司董事,其中王莉女士、周伟澄先生、金建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萍女士为公司董事;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16,510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8.6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8,226,967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
(2)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寅生先生为公司董事;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16,512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8.6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8,226,96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
(3)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George Lane Poe
先生为公司董事;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16,731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8.6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8,227,18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
(4)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春先生为公司董事;表决结果:同意票276,116,510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8.6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8,226,967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
(5)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票279,376,081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78%(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1,486,53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
(6)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伟澄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票279,923,819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7%(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2,034,27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
(7)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金建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票279,923,931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7%(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2,034,38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
3、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该项议案中每位监事候选人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均获得当选。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小会先生、潘强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丹红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小会先生为公司监事;表决结果:同意票279,923,821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7%(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2,034,27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
(2)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潘强彪先生为公司监事;表决结果:同意票279,376,079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78%(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1,486,53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先生、贺伟平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