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研究:其他国家个人所得税是怎样的"
借鉴其他国家经验,个税改革背后的核心问题是提高人均收入
我们研究发现,多数其他国家个税均是主要税种,占比较高。我们认为,中国当前个税改革之所以艰难,本质并不在税制本身的设计,而在于人均收入水平过低,所以中国当前仍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充分的问题,通过发展经济提高人均收入水平,无需过于关注总量指标与其他国家的对比。
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总体稳定,细节变化频繁
英国将纳税人各种来源的收入扣除必要费用后加以汇总,再进行不同程度的抵免,得到纳税人当年应税收入,最后对当年应税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有收入直接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英国政府总税收比重在30%以上。税前扣除有费用扣除和税收宽免两类,其数额每年都会进行调整。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变化频繁,税负在2000-07年维持在10%左右,2008-12年呈下降趋势,2013-17年稳定维持在9%左右。
美国个税制度完善,综合制税基、超额累进制税率、减免细则是核心
美国现已成为个税制度较为健全的国家之一。美国实行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三级分管征税的税收体制。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是联邦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美国个税制度核心是综合制税基与超额累进制税率,同时设立多层次减免抵扣项目,精准化制度细节。我们认为,美国个税制度对中国有以下三点借鉴意义:第一、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方式值得借鉴。第二,美国个税完善的减免规定值得借鉴。第三,中国可借鉴美国把财产性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中,同时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日本个人所得税征收采用分类征收,工薪税采用7级累进制
日本按照个人收入来源的不同,对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其他收入都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具体的规定不同。工资性收入按照7级累进制征收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5%。日本的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占比较高,2017年均超过预算收入的30%。2017年,在日本工资税的纳税人群约4950万人,占日本总人口的39%,纳税人中有58%是最低的5%税率档。
韩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效果较好
韩国相比主要经济体如美国、欧洲以及我国,财富分配更为均衡,我们认为其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收入调节效果较好是主要原因之一,相关设计值得我国借鉴,比如:逐步扩大税收抵扣范围,减轻了低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费用扣除标准将税基划分为几个级距,级距越高,费用扣除比例越低;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基本扣除;提高金融资产适用税率,加重对财产、遗产及赠与物的课税等方面。
德国个税体系完备,纳税等级、税收抵扣等税制安排对实际税负影响不小
2000年以来,德国个税税收的免征额和分级征税标准逐渐升高,2007年后最高边际税率稳定在45%。在德国,个人实际税负会因居民身份、申报方式、纳税等级、税收抵扣条件等不同出现较大区别。德国的纳税等级制度可以有效缓解特定人群的税收压力;差异化的税收安排可以有效促进社会公平;税收抵扣政策体现出个税制度的人性化安排和降低家庭福利损失的政策初衷。
俄罗斯“一刀切”个税改革防范富人逃税
俄罗斯2001年执行税制改革,居民个税13%的单一税率,非居民个税实行30%税率,针对其他特定收入设有补充税率。俄罗斯的主要问题是富人的逃税,因此在执行一刀切税率之后,富人逃税降低,同时,俄罗斯基尼指数并没有因为一刀切的税率改革出现恶化,我们认为,俄罗斯个税改革基本获得成功。
风险提示:个税改革不及预期、经济增长不及预期、国家模式与我国不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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