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2.25亿元碳纤维设备销售合同
公司签订2.25 亿元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
公司发布公告,与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订《大丝束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2.25 亿元,整套生产线的安装完成时间为2017年10 月。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为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40%,由于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而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精功集团合资打造1.2 万吨大丝束碳纤维生产项目
此次碳纤维成套生产线的购买方为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分别由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0%,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1%。根据此前新闻报道,吉林化纤集团、浙江精功集团和绍兴众富控股共同出资建设全国最大的大丝束碳纤维项目,项目规划总投资18 亿元,规划产能1.2 万吨/年大丝束碳纤维生产。项目一期规划2000 吨/年大丝束碳纤维产能,计划将于2017 年10 月1 日建成投产。
乐观判断项目1 期有望给公司带来2 条碳纤维生产线销售
公司2016 年研制出国内第一条千吨级大丝束碳纤维生产设备,单条生产线设计产能1000 吨。由于项目一期规划2000 吨碳纤维产能,我们判断共需要两条生产线,若第2 条生产线仍向精功科技采购,我们预计全年将给公司带来2 条生产线的销售收入,若按照2.25 亿元的销售价格测算,公司2017 年碳纤维销售收入将达到4.5 亿元。
终止收购盘古数据,外延并购步伐未停
由于监管法规和政策调整,公司对收购盘古数据的方案进行调整,但最终由于双方未能最终达成一致,公司决定终止对盘古数据的收购。根据公司在全景网召开的投资者说明会,未来公司仍将持续关注IDC 行业及相关公司的潜在机会,积极寻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其他合作项目。
目标价14.4-16 元,维持“买入”评级
考虑到公司此次碳纤维生产线售价的下调,我们相应调整公司17-18 年收入至9.07 亿元和9.75 亿元,调整公司净利润至1.46 亿元和1.72 亿元,下调幅度10.53%和19.92%,预测公司16-18 年EPS 分别为0.15、0.32和0.38 元,目前股价对应PE 为70、32 和27 倍。目前A 股碳纤维行业相关公司2017 年平均PE 为47 倍,结合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我们给予公司2017 年45-50 倍PE,目标价14.4-16 元,考虑到公司是国内唯一具备千吨级碳纤维成套设备供应实力的企业,同时未来外延式并购的预期仍然较高,我们维持公司“买入”。
风险提示:光伏投资大幅下滑,碳纤维销售低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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