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继续降低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从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目前按成交金额0.0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0.0696‰双向收取。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金投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