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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00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0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代码:688100 公司简称:威胜信息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00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0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100)成立于2004年,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能源互联网的企业之一,公司以“物联世界、芯连未来”为发展战略,布局大数据应用管理、通信芯片和边缘计算等核心自主研发技术,围绕能源流和信息流,提供能源互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助力传统电力系统向源网荷储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转型发展,致力国家“双碳”目标实现,服务数字电网、数智城市建设,协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数字孪生城市。

威胜信息旗下主要有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威铭能源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被评为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基于城市、企业、园区、家庭不同场景的水、气、热等领域的能源信息传感器、数据采集与数据分析管理,提供面向行业的垂直应用解决方案,中慧是威胜信息旗下专注于以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监测及通信解决方案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为通信国产芯片替代持续贡献力量。

根据在数字电网和数智城市的不同应用场景,公司在感知层发展高精度电监测终端、智能化水气热传感终端等产品;在网络层,拥有通信芯片、通信模块和通信网关等;在应用层,拥有面向数字电网及数智城市等不同应用场景的能源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形成了覆盖物联网三大层级的全线解决方案。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为导向,制定公司技术及产品中、长期研发战略规划,并依托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两种模式开展研发工作。

(1)自主研发模式:公司自主构建了“技术委员会+技术中台+事业部产品研发部门”的三层级研发组织架构,对应实施“研发战略规划+基础研究孵化+产品开发应用”职能,全面支撑公司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的自主研发。

(2)合作研发模式:公司依托自身研发能力,结合客户实际应用场景和需求,积极与客户技术部门开展科技研发项目合作,建立了完善的科技项目合作研发模式,与客户共建行业产品技术体系。另外,公司积极与国内知名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了“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研发模式,重点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

两种研发模式互通互补,赋能公司科技创新持续发展。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包括供应商选择与管理、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实施等各个环节。

(1)供应商选择与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首先根据国内外及同行业主要厂家的信息,经资质预评审确定初选供方,然后会同事业部研发、质量人员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力量、企业信誉、产品质量、意向价格、商务条款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供方管理办法》供应商考核细则,综合分达到文件规定要求后方可导入,并让供方填写《供方引进申请表》交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维护进系统。

在建立合作关系后,公司会对供方交付产品每批次进行抽检,如出现质量问题,质量部应向供方发出《不合格品通知单》,供方应及时回复整改措施,质量部对改进措施做闭环确认。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质量部发出《质量预警单》,根据事态严重性可发出《质量黑名单》,采购部根据质量部发出的黑名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冻结,停止下单。此外,采购部每半年对交付5批次以上的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包括供方技术、质量、交货期、价格、服务质量等,绩效考核A等级优先考虑订单,考核D等级进行整改或淘汰。

(2)采购计划制定

公司根据销售预测制定物料需求量及预测量,同时根据客户临时增加的订单安排到料计划和生产交付计划,合理确定各种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下采购订单,要求确保其能够根据公司提供的备货信息,进行滚动备货,以满足公司生产所需。上述措施确保了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供货渠道的稳定,降低了原材料采购风险。

(3)采购实施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有集中招标采购和询价式采购两种模式。对于通用型产品的整机材料以及其他数量较大的通用性材料,采取集中招标方式采购,通过招标,选择确定供应商,签署框架式采购协议,明确采购数量、采购价格以及分期交货时间;对于其他非通用性材料,公司采取询价式采购,由采购部门通过与合格供应商逐个询价、比价和洽谈的方式,在保证质量和货期的情况下,以价格优先为原则,选择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采购价格以及交货时间。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的生产采用按订单生产与按计划排产相结合的方式,由生产运营平台负责生产交付。

公司以市场相对成熟的集成电路与各种电子元器件、定制件、结构件为原材料,生产制造过程包括芯片烧录、PCBA加工与检测、整机装配、参数配置、出厂检测等环节。

公司生产也采用委外加工模式,即低附加值、加工工艺简单、劳动密集型的加工生产环节(如PCBA代工等非核心工序)委托给经公司考核合格的专业厂家,公司负责外协过程的质量监督与飞行检查、加工后的到料抽检等。而产品的芯片烧录、整机测试、精度校准、功能检验等核心工序均由公司自行组织完成。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国内,随着公司不断加大海外业务的拓展力度,海外业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1)国内市场

公司在国内市场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具体包括招标方式销售以及客户直接下订单向公司进行采购。公司销售区域覆盖全国三十余个省级行政区。公司配备专职销售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区域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区域的市场调研、客户需求分析、招投标、销售、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1)招投标方式销售

根据招标主体企业的具体招标要求,公司相关事业部会同技术中心、生产部等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的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供货进度等组织投标,在标书中阐述公司的技术实力、生产资质、供货能力、生产经验等要素,结合成本、工期、市场情况等审慎确定投标价格,中标后与招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2)客户直接订单采购

直接订单采购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订单,并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按照其要求组织生产和供货,在客户对货物进行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2)国外市场

公司在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同时存在部分经销模式,海外经销商主要起到连接公司与海外终端客户的作用,海外经销商有助于公司深入了解当地客户需求,帮助企业开拓当地市场。经过多年的海外市场开拓,公司已经在亚洲、非洲和美洲等主流市场建立了稳定的业务渠道。同时,公司结合各个市场的产业和贸易政策,以及本地工程和运维业务的需要,在部分国家和市场规划了本地营销和工程公司的建设。报告期内,海外销售的结算方式,按协议大部分是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由客户承担关税,公司不存在关税风险。同时,结算主要采取3个月内短期结汇的方式,整体汇兑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受益于物联网普及率的快速提升,以及垂直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创新,近年来,物联网应用加速落地,全球物联网行业总规模持续扩大。我国物联网产业目前正处于产业蓄力期朝产业增长期过渡的阶段。

2021年9月,八部委联合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明确四大行动目标,要求在2023年底,推动10家物联网企业成长为产值过百亿的龙头企业,物联网连接数突破20亿,完成40项以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等。

据IDC预测数据,2022年全球物联网行业规模将达到1.1万亿美元,2019-2022年复合增长率约23%。与此同时,中国物联网行业规模在2022年将达到3.1万亿元人民币,未来三年将保持20%增速,市场前景广阔,在国内物联网市场应用中,工业、安防及电力位列前三。“双碳”目标、新基建、物联网是国内技术研究和投资建设的重点领域,创造了巨大商机。

公司在数字+新能源“蓝海”中掌握核心技术,在双碳产业发展中动力十足。

(2)行业的基本特点

物联网行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级政府积极布局物联网产业生态发展,持续推动传统产品、设备、流程、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速物联网与各行业的深度融合和规模应用。一方面,物联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其它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互动的系统化、集成化趋势明显,硬件、软件、服务等核心技术体系加速重构,快速迭代;另一方面,支撑自感知、自决策、自优化、自执行的边缘计算/雾计算技术,支持多方可信数据存储交换能力的区块链技术,支撑立体直观显示的虚拟现实/虚拟增强技术等不断出现并与物联网加速融合,为物联网感知、数据处理与呈现等关键要素提供创新手段,更好地服务新型电力系统、智慧水务、智慧消防等行业应用,带来新的产业机遇。

(3)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物联网行业的细分领域众多,应用场景丰富,涉及众多下游应用领域和传感器、通信设备、应用系统软件等多类型产品,需要多行业、多学科知识和技术的协同配合,需具备通信技术、微功率计量、信号处理技术、防护技术、传感技术、边缘计算等技术实力,还需要拥有较强的底层协议、微操作系统、云计算、嵌入式软件和应用平台软件开发能力,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在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要求很高,企业需要储备相应的技术经验,持续研发创新的机制,以及多年的行业应用经验,才能够在行业中立足并建立竞争优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物联网“连接与通信”的相关产品与解决方案,具备从底层的芯片设计、数据感知和数据采集,到确保数据高速传输和稳定连接的通信组网技术,再到为用户提供数据管理等数字化解决方案的能力,公司依据新形势下技术发展方向和市场的主流需求,在技术和产品方面形成护城河,全方位覆盖能源互联网结构的各个层级,为用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持续引领行业市场。根据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历年中标情况统计结果,公司产品名列前茅,在行业内位于第一梯队。

公司在软件开发方面,通过了国际软件成熟度模型最高级别CMMI-ML5级认证,成为全球少数可面向全球市场提供高质量软件集成的企业。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全球正处于从高碳向低碳及净零碳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绿色可持续的发展已经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课题之一,“智能、绿色、集约、宜居”将是未来城市的主要特征。

2021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达沃斯峰会中再次提出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重塑未来我国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广泛而深远影响,以电力为主的能源方式将支撑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升。同时,在绿色、低碳发展趋势下,新的低碳技术,特别是深度脱碳、零碳技术、高效用电技术、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虚拟电厂技术等成为未来科技的前沿和新的竞争点。

完成“双碳”目标,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占碳排放最大的电力行业在供给侧推广清洁能源,在需求侧提升电气化率势在必行。

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指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新型电力系统需要推进加快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动电力物联网、能源互联网、智能配电网建设,提高源网荷储协同互动能力,对相关技术迭代和产品需求持续提升。

未来,通过从能源消费侧和能源供给侧同步入手,建立多种能源、多层级的能源物联网平台,将物联网的泛在感知、可靠通信、灵活信息交互和智能控制的先进优秀性能最大化发挥,使得能源物联网建设深化到城市、园区、楼宇、企业,实现电力、水务、燃气、供热、用电、充电等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和低碳运营发展,为企业、园区、城市建立综合分层分级管理的能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为双碳目标建立数据基础,持续发掘节能空间与实施节能评估,持续提升对能源的最高效利用,以数字化服务碳中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说明:上海洲卓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0,114,405股,截至报告期末,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限售股借出200,000股,余额为9,914,405股;上海绉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0,114,405股,截至报告期末,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限售股借出4,900,000股,余额为5,214,405股。以上借出符合《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562.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43.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0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1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胜信息”)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8,794.00万元,其中收入项14,416.00万元,支出项为4,378.00万元。关联董事吉喆、李鸿、王学信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实施和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吉喆已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郑小平

(3)注册资本:148,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0年4月11日

(5)住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6)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7)主营业务:电能计量仪表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威佳创建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558,820.25万元,净资产为332,780.98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67,012.50万元,净利润为15,367.96万元。

2、长沙伟泰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陶纯丽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9年4月1日

(5)住所:宁乡经济开发区站前路18号

(6)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7)主营业务:塑胶、五金模具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照辉投资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19,772.66万元,净资产为11,478.8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923.44万元,净利润为265.77万元。

3、施维智能计量系统服务(长沙)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法定代表人:郑小平

(3)注册资本:5,4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3年3月1日

(5)住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科研大楼101-5

(6)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科研大楼101-5

(7)主营业务:电能表及配套产品以及运维服务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末,总产资为8,357.92万元,净资产为-2,148.9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3,097.79万元,净利润为321.36万元。

4、长沙中坤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郑小平

(3)注册资本:3,8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1年12月02日

(5)住所: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6)主要办公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7)主营业务:电力应用磁保持继电器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末,总产资为14,750.49万元,净资产为4,106.7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5,782.47万元,净利润为1,272.58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主要是基于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及行业综合竞争力、采购的便利性、缩短交货周期等实际生产经营的便利性角度考虑,因此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关联销售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采取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未来,基于客户需求产生的关联方采购后与其自产产品集成后对外销售以及关联方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的零星订单仍不可完全避免。公司将持续避免与关联方不必要的关联采购与销售,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比将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威胜信息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2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2月2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无余额。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募投项目延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各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增加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的新增实施地点为珠海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9号,并使用募集资金向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告编号:2021-051)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2019年3月,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市场发展需要对各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包括技术标准研究、设备采购调研、研发大楼建设地勘和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一方面公司严格贯彻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另一方面,2020年9月,国家提出“碳中和、碳达峰”战略,对产品和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受复工进度、宏观环境变化和技术升级要求影响,各募投项目推进工作有所延后。

(1) 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项目

国家提出“碳中和、碳达峰”战略后,2021年11月,南方电网印发《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建设将规划投资约 6,700 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和新能源的接纳,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而新型电力系统下的源网荷储互联控制模式对物联网网络层的终端通信的时延和可靠性、边缘网关的算力要求更高,电网公司诸多产品标准进入更新期,产品定义存在不确定性,新冠疫情的不断反复,延缓了公司网络层新产品的研发与量产的进度;同时随着大比例新能源的接入对物联网感知层设备的数据采集精度和频度要求更高,综合能源测量与控制、智慧消防等细分市场产品定制开发和生产工艺的要求也更高;虚拟电厂等全新应用场景不断涌现,设备互联架构变化巨大,需要更多的研发资源投入和更长的开发周期进行既有能源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的升级改进,以抢占能源系统转型带来的商业机会。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完成质量,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牵引以上项目的研究和应用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下进一步提升和融合,因此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项目整体进度相应延期。

(2) 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

近年来围绕数智城市建设的智慧水务和流体计量技术发展迅速,产品迭代加快,大口径超声波水表成为行业竞标的焦点,其对生产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工艺精度等参数指标提出了更高要求,项目投入增加、设备调研及验证时间加长,导致项目整体进度延期。

综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和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拟将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2023年7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2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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