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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松堡投資有限公司、LEGENDPOINTINTERNATIONALLT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持股5%以上股东松堡投資有限公司、LEGEND POINT INTERNATIONAL LTD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松堡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堡投資”)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2年6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22年6月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持股5%以上股东LEGEND POINT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LEGEND POINT”)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2年6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22年6月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松堡投資和LEGEND POINT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获悉松堡投資和LEGEND POINT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松堡投資和LEGEND POINT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2、松堡投資和LEGEND POINT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松堡投資和LEGEND POINT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减持意向承诺具体如下: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综合考虑各方因素逐步进行,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数量以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可转让的股份为限。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堡投資和LEGEND POINT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堡投資和LEGEND POINT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前述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松堡投資、LEGEND POINT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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