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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27,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0324、0328)

●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0324)产品期限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6月27日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0328)产品期限为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6月27日

●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6月23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34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46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0元,共计募集资金38,71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0324)

2、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0328)

3、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 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27,000万元,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的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会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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