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向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东支行借款4,4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其持有本公司5,000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向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东支行借款4,4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其持有本公司5,000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该笔借款余额为4,000万元,将于近日到期,经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申请,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东支行同意以借新还旧方式进行贷款,期限1年,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需为本次借新还旧借款以其持有本公司3,700万股股份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1年,目前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并再质押手续。上述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以及再质押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285.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29%。累计质押股份12,7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9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40%。
2.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业务。
4.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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