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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晓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瑞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钢帘线、胶管钢丝、预应力钢绞线、金刚线等金属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了包括产品研发、批量制造、技术服务、产品升级的完整制造服务体系,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电缆、特高压工程、汽车轮胎、橡胶软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际轨道交通、桥梁、水坝及光伏太阳能用晶硅片切割等领域,产品除在国内销售外,还销往亚洲、欧洲、美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2)除金属制品业务外,公司有机硅项目正按计划推进,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达到试产条件。截止2022年3月中旬该项目装置全流程已打通,并产出符合客户需求的DMC产品且形成销售。公司正在形成以金属制品及化工新材料为主的双主业发展格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否

单位:元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填列,其中公司在计算本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时,按照扣减存量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进行计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晓博

批准报出日期: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王莉婷女士、杨晓勇先生、张建胜先生、郭志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下简称“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于2022年3月30日刊登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6,281,106.63元,营业利润149,147,279.73元,利润总额144,798,313.91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415,347.27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经本次董事会批准报出,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八)审议《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审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刊登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海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6,281,106.63元,营业利润149,147,279.73元,利润总额144,798,313.91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415,347.27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和完整,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同时,该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7,327,834.09元,按照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732,783.4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0,856,608.02元,减2021年半年度已分配利润62,119,115.30元,母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332,543.4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504,916,048.82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7,327,834.09元,按照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732,783.4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0,856,608.02元,减2021年半年度已分配利润62,119,115.30元,母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332,543.4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504,916,048.82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21年半年度已实施权益分派,共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6,211.91万元,占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的80.33%。因此,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新项目建设以及未来利润分配的需要,为企业未来发展做准备。今后,公司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的业务,根据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将于2022 年3月30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7日(星期四)15:00-16:3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董事李明先生、独立董事郭志宏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召平先生、财务总监张新芳女士、保荐代表人赵春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及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日(星期六)16:00前将关心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hxkj@hxkjgf.com,或者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提交相关问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2年4月29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2年4月29日上午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进行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1、3、4、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步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4月27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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