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客户签订了某装备型号产品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26,908.362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客户签订了某装备型号产品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26,908.362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敏感,公司根据相关对外信息披露管理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信息。
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款项一般为专款,具备履约能力。
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某装备型号红外热像仪产品;
2、合同金额:26,908.362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5、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交(提)货地点及方式、综合保障要求、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验收标准、方法、资料、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期限、货款结算、违约责任、保密、知识产权、安全生产、解除合同纠纷的方式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的合同金额为26,908.362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07%,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近年来公司延续了多个既有型号产品订单稳步增长的态势,本次签署合同是继前次既有型号项目(公告编号:2021-059)大额采购后,另一重点装备型号项目的集中性采购。按照型号产品签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合同签署后收到大比例的预付款项,根据合同约定按期积极备货生产,以保证型号产品的如期交付。
3、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产能等方面不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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