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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作为西藏自治区民爆企业,主营业务为民爆器材的销售(流通)、配送、工业炸药生产和爆破服务。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通过自有营销网络从事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等民爆器材的销售、仓储、运输。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6,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西藏自治区民爆企业,主营业务为民爆器材的销售(流通)、配送、工业炸药生产和爆破服务。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通过自有营销网络从事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等民爆器材的销售、仓储、运输。目前已在拉萨、林芝、昌都、日喀则、山南、那曲、阿里等六市一地区设立了销售网点、配送网络及储存仓库,销售范围覆盖整个西藏自治区,日常经营的民爆器材约二十种;公司民爆器材用途主要是为基建、矿山开采以及水利设施服务。公司拥有一条年产1.2万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公司在拉萨市曲水县、昌都市各自建成一套混装车系统(各配混装炸药车2台,产能1万吨,每套系统拥有2,500吨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和2,500吨胶状炸药许可生产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乐勇建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3元。截至2016年12月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5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1,214,80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7,837,000.00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349,528,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0号的验资报告。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原计划的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危险货物运输项目”一是由于该项目政府审批程序较多、审批时间较长,导致该项目推进缓慢;二是该宗土地是高争民爆无偿置换取得,办理相关土地变更手续流程较为复杂、时限较长。因此,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对“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适当延期。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募投项目的建设能够解决公司业务需求问题,同时有助于完善昌都市基础设施建设,延伸了地区产业链,推动区域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卡若镇,卡若镇位于昌都镇的南部,澜沧江上游,其四周分别与城关镇、埃西乡、若巴乡及察雅县的吉塘乡、八宿县的宾达乡相接,面积约为649.42平方公里。昌邦公路(昌都-邦达机场)纵贯该镇,镇驻地距昌都镇仅12公里,交通条件便利。为方便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司在昌都片区更好发展,促进昌都市乃至整个自治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产品,本项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本募投项目属于交通运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是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物流有利于提升西藏群众的生活质量。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经济相对于内地还有一定的差距。物流是“降低成本的宝库”。西藏的优质水源、藏医药、特色手工业制品、优质农畜产品等资源十分丰富,但长期以来,由于物流不发达,西藏的优质产品运送到内地费用高昂,导致竞争力下降。物流的打通,可以降低营销和采购等活动的成本,为企业减少消耗、增加利润,提高企业对用户的服务水平,这将直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为西藏优势产业在内地开辟市场提供坚固基础。完善的物流有助于优化西藏的投资环境。物流之于经济就好比血管之于人体。发达的物流对于投资者意味着广阔的市场和更高的利润,是投资者考虑的重要因素。西藏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地位重要,是我国面向南亚开放重要区域,物流业潜力巨大,积极发展利用物流业对于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意义重大。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项目建设完成后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间接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来增加经济效益。

募投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改善公司运输车辆停车和沿线交通环境,解决危货运输道路沿线服务站缺少不足等问题,保障运输安全,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本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客观经济发展需要,也是落实党的政策、体现城市配套功能的实际需求,应该加快步伐,早日建成运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预计收益、提升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争民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及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5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4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0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时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董事会秘书刘长江先生、财务总监王乐先生、独立董事李子扬先生。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结合2022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永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张立元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的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诚信状况良好,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1)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格。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各项审计任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因此,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或“公司”)购买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远矿业”)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近日,公司收到财信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公司原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陈以心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工作,财信证券已授权杨伟化先生接替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杨伟化先生简历附后。

本次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杨伟化先生、余文璨女士。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杨伟化先生简历

杨伟化,男,湖南大学金融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财信证券股权融资部业务总监,曾参与金则利挂牌同时定向发行项目、世优电气(830827.NQ)定向发行项目、芒果超媒(300413.SZ)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高争民爆(002827.SZ)IPO项目持续督导等。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运输装卸费用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并追溯调整 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规定:“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利润表内项目间的重分类调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4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列席监事:巴桑顿珠、汪玉君、王川、旺堆、尹晓瑜,列席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刘长江、石科红、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届独立董事李双海、杨祖一、欧珠永青,第三届独立董事曹敏忠、李子扬、胡洋瑄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董事会要求对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情况和2022年度工作安排做了详细阐述。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9,160.46万元,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7,028万元,增加了2,132.46万元,同比上升30.34%。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利润总额增加1,728万元。

2022年预计可以实现营业收入90,000万元,完成利润总额7,288万元。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进行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28,324,193.42元, 按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32,419.34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02,872,133.19元,减去派送现金红利41,400,000.00元后,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6,963,907.27元。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目标,更好地兼顾股东长期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以截止目前总股本27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41,400,000.00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对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加,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8亿元,授信内容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等,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3年,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签署与贷款事宜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基于公司与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双方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延续性,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发2020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的生产经营完成情况,按照区国资委薪酬考核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审议决定:核发2020年高管薪酬。

董事乐勇建、拉巴次仁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确定相关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税后),薪酬任期自2021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7日,相关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每半年予以支付结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敏忠、李子扬、胡洋瑄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于土地办理变更手续较为复杂、时限较长。因此,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将危险货物运输项目预定使用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6月30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4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提案4、7、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6月27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长江先生、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07;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liuchangjiang2006113@126.com。

4. 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7”,投票简称为“高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及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6月2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年月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3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4 月12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巴桑顿珠先生召集并主持,列席人员刘长江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9,160.46万元,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7,028万元,增加了2,132.46万元,同比上升30.34%。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利润总额增加1,728万元。

2022年预计可以实现营业收入90,000万元,完成利润总额7,288万元。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进行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28,324,193.42元, 按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32,419.34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02,872,133.19元,减去派送现金红利41,400,000.00元后,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6,963,907.27元。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目标,更好地兼顾股东长期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以截止目前总股本27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41,400,000.00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法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基于公司与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双方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延续性,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0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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