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2-007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路新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87.86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19,506.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1.72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怀需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年7月9日

附件:王怀需先生简历

王怀需,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英国国际会计师FAIA。1996年8月至2013年10月历任国营第七〇〇厂会计部负责人、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微电子设备分公司财务总监、微电子分公司财务总监、国际并购项目财务负责人、格林斯乐(匈牙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Greensolar KFT.)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2013年11月至2021年11月历任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兼任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第七九七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第七九七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七星飞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798文化创意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兼任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任北京亦盛精密半导体有限公司高级财务顾问;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副总监。

截至目前,王怀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2-008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艳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987.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2-009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87.86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19,506.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1.7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4,427.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436.5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8,990.5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228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海清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本次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9,506.14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9,506.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本次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5,436.59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81.72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81.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87.86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19,506.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1.72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987.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987.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29号),认为:

华海清科管理层编制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海清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海清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海清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关于华海清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29号)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2-010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崔兰伟女士提交的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辞职报告,崔兰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崔兰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崔兰伟女士任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怀需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财务总监候选人王怀需先生的工作履历,结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其具备出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怀需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附件:王怀需先生简历

王怀需,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英国国际会计师FAIA。1996年8月至2013年10月历任国营第七〇〇厂会计部负责人、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微电子设备分公司财务总监、微电子分公司财务总监、国际并购项目财务负责人、格林斯乐(匈牙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Greensolar KFT.)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2013年11月至2021年11月历任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兼任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第七九七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第七九七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七星飞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798文化创意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兼任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任北京亦盛精密半导体有限公司高级财务顾问;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副总监。

截至目前,王怀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相关推荐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