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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医药”),广投医药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广投医药提供的担保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广投医药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投医药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70.92%,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5月9日分别召开了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中恒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2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8)。

二、担保情况进展

2022年7月27日,广投医药与中国银行南宁市江南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0,000.00(大写:壹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3年7月27日。

7月2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南宁市江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投医药在中国银行南宁市江南支行发生的人民币贷款提供最高额1,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与广投医药的股东广西世欧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世欧医疗”,其持有广投医药17.50%股份)、广西健康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健康云”,其持股广投医药17.50%股份)签署《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广西世欧医疗及广西健康云分别以其持有的广投医药股权的其中5%质押给中恒集团作为反担保措施。同时,公司与广西世欧医疗及广西健康云的实际控制人李海峰签署《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李海峰就中恒集团在《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应承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按其中的35%比例向中恒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广投医药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的财务数据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广投医药65%的股份,广投医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金额:公司为广投医药提供1,0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反担保合同》

1.《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出质人:广西世欧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质权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权利:为中恒集团在《最高额保证合同》中所承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中的17.5%的份额提供反担保,广西世欧医疗以其持有的广投医药股权的其中5%质押给中恒集团作为反担保措施。

反担保范围:债务人广投医药不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编号:2022年江中银贷字第806号、2022年江中银贷字第807号)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履行债务致使中恒集团代偿的,中恒集团代偿后即取得对债务人广投医药全部代偿款项的债权,广西世欧医疗以《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约定的股权质押方式就中恒集团对债务人广投医药的债权的17.5%(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罚息及其他一切代偿费用)、中恒集团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的17.5%(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中恒集团实现债权与反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的17.5%(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提供反担保。

2.《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出质人:广西健康云投资有限公司

质权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权利:为中恒集团在《最高额保证合同》中所承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中的17.5%的份额提供反担保,广西健康云以其持有的广投医药股权的其中5%质押给中恒集团作为反担保措施。

反担保范围:债务人广投医药不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编号:2022年江中银贷字第806号、2022年江中银贷字第807号)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履行债务致使中恒集团代偿的,中恒集团代偿后即取得对债务人广投医药全部代偿款项的债权,广西健康云以《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约定的股权质押方式就中恒集团对债务人广投医药的债权的17.5%(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罚息及其他一切代偿费用)、中恒集团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的17.5%(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中恒集团实现债权与反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的17.5%(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提供反担保。

3.《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

保证人:李海峰(为广西世欧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健康云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债权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反担保范围:债务人广投医药不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编号:2022年江中银贷字第806号、2022年江中银贷字第807号)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履行债务致使中恒集团代偿的,中恒集团代偿后即取得对债务人广投医药全部代偿款项的债权,李海峰以《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就中恒集团对债务人广投医药债权的35%(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罚息及其他一切代偿费用)、中恒集团实现债权而支出费用的35%(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中恒集团实现债权与反担保权利而发生费用的35%(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向中恒集团提供保证反担保。

保证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反担保期间:李海峰的保证反担保期间为中恒集团为债务人广投医药代偿之日起的次日起3年。如果中恒集团为债务人分期代偿的,则对每期代偿款而言,保证反担保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代偿之日起的次日起3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5月9日分别召开了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中恒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本次为广投医药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广投医药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同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额度范围,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875,368,208.87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2021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3.41%,实际发生余额348,368,060.87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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