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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100,000股,限售期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0股,并于2020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7,978,55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21,44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户,为保荐机构子公司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源汇投资”),对应股票数量为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8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8,000,000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银河源汇投资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24个月,锁定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华光新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华光新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100,000股,限售期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配售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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