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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自3月15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首次增持股份金额14,996,680.40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自3月15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首次增持股份金额14,996,680.40元)。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华泰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5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增持股份成交金额为60,490,601.48元。本次增持完成后,华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13,833,0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1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计划增持主体: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华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212,575,24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1.93%。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华泰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披露过增持计划,该增持计划已于2021年12月16日实施完毕,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发布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4、华泰集团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2022年3月15日已增持股份金额14,996,680.40元)。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3月15日起未来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华泰集团于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5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增持股份成交金额为60,490,601.48元。本次增持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增持股份成交金额略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中的增持股份金额上限,除了上述情况外,本次增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实施前后华泰集团持股情况如下:

四、律师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增持股份成交金额略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中的增持股份金额上限,除了上述情况外,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华泰集团承诺: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华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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