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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立宸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新路8号海澜之家1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立宸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陈磊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周宇斌、沈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澜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25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申报期: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2年9月30日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9月1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海澜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海澜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海澜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海澜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回售价格

(一)回售条款

1、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 B × i × t ÷ 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海澜转债第五年(2022年7月13日—2023年7月12日)的票面利率为1.3%,计息天数为70天(2022年7月13日—2022年9月20日),利息为100*1.3%*70/365=0.25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25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海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海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0045”,转债简称为“海澜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

(四)回售价格:100.25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海澜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2年9月30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海澜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海澜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海澜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6121071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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