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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离职的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苏鹏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苏鹏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苏鹏飞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苏鹏飞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苏鹏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苏鹏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苏鹏飞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苏鹏飞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鹏飞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400股,合计持有公司4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上述股份中的间接持股为通过持有成都智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额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接持股为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苏鹏飞先生直接持有的股份中,已解除限售8,560股。剩余已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进行办理。苏鹏飞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苏鹏飞先生负责的全部工作已进行妥善交接,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财务部刘馨竹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苏鹏飞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财务部门人员稳定,各业务模块运转正常,公司财务部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苏鹏飞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苏鹏飞先生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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