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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和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和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83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3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为15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最高成交价为13.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23,8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11日)前5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348,728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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