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朱少岩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2年10月19日分别收到原股东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推荐的董事朱少岩先生、监事苏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朱少岩先生因国投集团股权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朱少岩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朱少岩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监事辞职的情况
苏洁女士因国投集团股权变动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苏洁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洁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朱少岩先生、苏洁女士的原定任期自2020年5月20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少岩先生、苏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朱少岩先生、苏洁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监事。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朱少岩先生、苏洁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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