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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公司股东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基金”)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3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以减持计划披露时总股本计)。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4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公司股东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基金”)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3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以减持计划披露时总股本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2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2022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收到股东一带一路基金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自一带一路基金披露减持计划以来,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积减持公司股份8,533,313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上表中合计减持比例,为合计减持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该数据与各项减持比例相加存在差异,系公司总股本变动及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170,669,333股增加至171,061,333股。前述事项导致本次减持过程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三)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170,669,333股增加至171,061,333股。前述事项导致本次减持过程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其减持计划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一带一路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一带一路基金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一带一路基金出具的《股票明细对账单》。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5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比例达到1%的公告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晟基金”),股东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现代服务业基金”),股东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三期基金”)均为同一管理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下的企业。

根据减持计划,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13,38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毅达汇晟基金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于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7月21日,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18,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于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1日,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收到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9 月 8 日,根据已发布的减持预披露公告,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收到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股东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自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11月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09,080股。其中毅达汇晟基金减持829,080股(其中300,780股为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本变动后减持);现代服务业基金减持550,000股(均为股本变动前减持);人才三期基金减持330,000股(其中30,000股为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本变动后减持)。同时,由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170,669,333股增加至171,061,333股,上述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综上,截至2022年11月1日,上述股东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比例合计达到1.0347%,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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