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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一致性行动人施建华持有本公司8,968,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董事高管王桂琴持有本公司4,750,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所持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2-042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一致性行动人施建华持有本公司8,968,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董事高管王桂琴持有本公司4,750,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所持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亚星锚链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公司股东施建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308,4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6%;公司股东王桂琴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187,547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均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2-043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8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过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收回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星(镇江)系泊链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镇江分行办理了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1)产品期限:2022年11月02日至2022年11月30日

(2)预计年化收益率:低档年化收益率1.6%、中档年化收益率3.1%、高档年化收益率3.3%

(3)认购金额:3,000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可控。在本次购买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此次理财受托方为交通银行镇江分行,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4.66%,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2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2.4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2年9月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为0.9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68%,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等。

七、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非高风险理财产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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