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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使用权收储事项的进展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合肥市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一宗面积为103,978.9平方米(合155.9684亩,土地使用证号:东国用(2004)字第0200号,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的土地使用权交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储,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价款总计人民币7,448.4884万元。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2-08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使用权收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土地收储概述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合肥市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一宗面积为103,978.9平方米(合155.9684亩,土地使用证号:东国用(2004)字第0200号,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的土地使用权交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储,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价款总计人民币7,448.4884万元。公司于2013年6月25日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土储收[2013]第36号),并于2013年8月收到了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收回土地第一期补偿款1,500万元。前述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已于2013年6月1日、6月28日、8月9日在当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13-019号、2013-020号、2013-023号及2013-032号)进行了披露。

二、目前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3日,公司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剩余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款5,948.488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款共计7,448.4884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上述剩余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款后,该宗地所涉的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款7,448.4884万元已全部收回,经初步测算,预计将实现收益约1,35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五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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