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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京东拍卖及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辽07执82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持有公司9789500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被拍卖,以清偿债务。详见公司于9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3);于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京东拍卖及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辽07执82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 持有公司9789500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被拍卖,以清偿债务。详见公司于9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3);于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3)。

二、股权拍卖的进展情况

今日,公司从京东司法拍卖网了解到,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4日发出了(2022)辽07执82号《执行裁定书》,获悉华泰汽车持有公司9789500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被恢复拍卖,以清偿债务。

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今日向控股股东问询股权拍卖的进展情况,截至信息披露日,控股股东尚在核实情况。

2、华泰汽车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是否被拍卖具有不确定性。若本次拍卖最终举行,涉及的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拍卖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月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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