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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2022年11月14日,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史娟华女士大宗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史娟华女士由于个人资金需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南方精工的股份164.27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7%;公司控股股东史建伟、史维本次未减持。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史娟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11月14日,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史娟华女士大宗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史娟华女士由于个人资金需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南方精工的股份164.27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公司控股股东史建伟、史维本次未减持。本次大宗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

1、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史娟华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史娟华女士所作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并且本次减持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4、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5、本次减持后史建伟、史娟华、史维仍是公司控股股东。虽然史娟华单独个人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史建伟、史娟华、史维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史娟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史娟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1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史娟华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史娟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3.6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本次减持情况披露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史娟华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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