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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305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11月11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陈翔炜先生、孟宪明先生、甄峰先生、毛志苗先生、胡旭东先生、罗守生先生、李明发先生、许年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305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11月11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陈翔炜先生、孟宪明先生、甄峰先生、毛志苗先生、胡旭东先生、罗守生先生、李明发先生、许年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建议,提名陈翔炜先生、孟宪明先生、杨洋先生、毛志苗先生、胡旭东先生、许晓伟女士等6名人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董事会认为该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该6名候选人均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满足公司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建议,提名许年行先生、王忠诚先生、张桂森先生等3名人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董事会认为该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该3名候选人均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满足公司对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22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2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翔炜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广州蓝月亮有限公司,历任北京美中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圣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和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汇智源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天安怡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孟宪明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华帆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天路通工程勘测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市天安怡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杨洋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拓金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世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腾云筑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千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藏元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腾云智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青岛船歌飞扬饮食有限公司董事、方圆市集(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毛志苗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现任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投资中心投资总监、公司董事。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胡旭东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北京瑞和信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盈和网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直投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北京盛辛和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安辛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拓金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源泰旭(青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腾云创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青岛船歌飞扬饮食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许晓伟女士: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曾任世纪金源集团安徽区域财务总监、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市天安怡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年行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博士后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耶鲁大学管理学院访问学者、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汉迪移动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主任、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015年8月已通过独立董事培训,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506314409号证书。

王忠诚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于北京中关村建设集团任法律部经理,后执业于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2006年至今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担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信诺传播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米道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国美通迅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格威特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015年7月已通过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编号370188号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桂森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古典文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锐思艾特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北京易堂悟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021年2月已通过独立董事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编号2111827926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11月11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照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陈延风先生、张洪波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帅红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上述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延风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监事、行政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张洪波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合肥滨湖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现任公司集团客户中心总经理、陕西分公司负责人、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B13-16A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同时拟与业主单位永康国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国深”)签署相关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672.00万元。永康国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间接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永康国深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内,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法人,在过去12个月内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59.69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永康国深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龙川西路五弄6幢2单元201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喻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杭州国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黄涛。

2、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情况

(1)历史沿革

永康国深成立于2021年,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开发项目望辰府整体开发周期3年时间,位于永康山水新城板块,北至溪心路,南侧紧邻解放南路(规划中)。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永康国深主营开发项目望辰府位于永康山水新城地块,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项目总货值预计为45.9亿。望辰府2021年9月份首次开盘出售,截止2022年10月已销售货值为13.93亿,占总货值30%。项目预计于2024年6月份竣工交付。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永康国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4、永康国深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永康国深提供的施工图,公司对“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B13-16A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所有弱电系统的深化设计、供应、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及保修。

三、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自2021年11月至本次披露日(即连续12个月内),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控制下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招投标、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本次披露日,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控制下的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339.8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资料详实完备,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采取招投标、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帅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帅红梅女士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且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帅红梅女士: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重庆金源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副总监、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天安怡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3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提案2、提案3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9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2年11月2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敬梅

联系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号码:0551-62969207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88

邮    箱:wtkj@wantong-tech.net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1

2、投票简称:皖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次会议召开时起,至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只有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在对应议案组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分别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每个议案组对应的应选人数。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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