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传真)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陈伯施因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无法出席),参加会议董事人数及会议举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56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传真)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陈伯施因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无法出席),参加会议董事人数及会议举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刘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陈伯施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董事陈伯施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致使其无法正常履行董事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陈伯施非独立董事职务。免去其非独立董事职务后,陈伯施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刘涛先生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有关会议召开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2名关联董事王力先生和黄孟魁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2名关联董事王力先生和黄孟魁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负债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总经理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涛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03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新兴铸管子公司芜湖新兴炼铁部电气工程师、销售部业务经理、销售部副部长、特钢部部长、销售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18年1月起任芜湖新兴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1年10月起任芜湖新兴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刘涛先生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29,934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113,33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57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总经理何齐书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齐书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何齐书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陈伯施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董事陈伯施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致使其无法正常履行董事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免去陈伯施非独立董事职务。免去其非独立董事职务后,陈伯施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伯施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本次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刘涛先生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总经理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涛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03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新兴铸管子公司芜湖新兴炼铁部电气工程师、销售部业务经理、销售部副部长、特钢部部长、销售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18年1月起任芜湖新兴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1年10月起任芜湖新兴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刘涛先生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29,934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113,33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58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于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8日(正常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 本公司董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2672厂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办
邮政编码:056300
联系电话:(0310)5792011、5792465
传 真:(0310)5796999
会务常设联系人:潘贵豪、王新伟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78”,投票简称为“铸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59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议案。2021年11月22日,本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一年,2022年11月22日该协议即将到期。现拟续签一年,协议内容保持不变,每日存款余额与综合授信业务余额之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额度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或“财务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9日,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2层201
法定代表人:左亚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075P47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全部来自单一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该财务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股权结构:新兴际华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
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为1,087,836.96万元,净资产为100,151.2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94.81万元,净利润151.2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为914,261.15万元,净资产为101,418.43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651.20万元,净利润1,267.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财务公司不属于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要求,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结算服务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金融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日存款余额与综合授信业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人民币10亿元。如超过人民币10亿元,应当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存取自由的原则,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同期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信贷及结算服务:向本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本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财务公司向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同信用级别的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免费为本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4、其它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财务公司就同类业务向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存款服务
铸管股份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财务公司为铸管股份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同期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2、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铸管股份经营和发展需要,为铸管股份提供综合授信服务,铸管股份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铸管股份需求。具体授信额度的确定按照铸管股份的实际业务需求、财务公司的相关授信管理制度办理。
财务公司给予铸管股份的上述授信额度并非构成财务公司必须按上述授信额度足额发放的义务,铸管股份使用授信额度,需要逐笔申请,经过财务公司履行完毕其自身的业务审批流程后发放。
财务公司承诺向铸管股份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财务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财务公司向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同信用级别的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有关授信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铸管股份指令为铸管股份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财务公司免费为铸管股份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铸管股份支付需求。
有关结算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咨询服务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根据铸管股份需求,财务公司为铸管股份提供包括信息咨询顾问、经营管理顾问、投融资顾问、投资银行顾问等内容在内的财务顾问服务。
5、其它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向铸管股份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财务公司就同类业务向除铸管股份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
6、交易限额
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铸管股份(包括铸管股份控制的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铸管股份在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财务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铸管股份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铸管股份(包括铸管股份控制的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向铸管股份的子公司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时,铸管股份应确保铸管股份的子公司已得到铸管股份的授权。
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日存款余额与综合授信业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人民币10亿元。如超过人民币10亿元,应当经铸管股份股东大会批准。
7、协议生效
协议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满1年止。期满时,双方可通过协商续签协议。
《金融服务协议》的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截至2022年9月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公司认为:
1、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3、本公司与新兴际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情况,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八、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贷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开展(或委托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定期报董事会审议。
九、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6名董事中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执行。在满足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董事会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4、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
5、关于在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60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3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做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亚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审议通过了《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61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非职工代表监事葛鹏辉先生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周亚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亚东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华夏银行营业部经理(期间: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今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险部资深经理。
周亚东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除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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